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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专家解答】
田洁朋友:
“一切按法律办”——你这种认识非常正确。
《保险法》第62条第一款规定: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。”第63条第一款规定: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。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,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。”第64条第2款规定: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,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,丧失受益权。”
据此可知,你的前夫邹某与你离婚后,并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,这在法律上表明,邹某默认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现在仍然是合法的受益人。也就是说,这一受益权不因你们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。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,该笔保险金应由你获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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