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看: 873|回复: 2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妻子是“人造美女”我能否要求离婚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08-3-24 17:04:4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【法律问题】

我妻是个美女,结婚前追求者甚多,她却下嫁给相貌平平的我,让我备感幸福。然而,幸福的感觉未能持续多久,因为我发现了妻子的秘密。妻子原来是花几十万元钱塑造的“人造美女”,整容前,她不仅谈不上漂亮,甚至有些丑陋。更令我难堪的是,妻子整容的事不知怎么被宣扬了出去,时常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,让我抬不起头来。幸福的感觉一去不返,面对美若天仙的妻子,我再也提不起任何激情,但妻子却不肯离婚。请问:妻子隐瞒整容情况与我结婚,我能据此要求离婚吗?(王 松)
2#
发表于 2008-3-24 17:05:05 | 只看该作者
【专家解答】

王松朋友:

《婚姻法》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”据此可知,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惟一标准。你妻是“人造美女”,但凭此显然不能与夫妻感情破裂划上等号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在当今整容风行的时代,女子借整容增添几许美丽不应受到社会的指责。你妻嫁给你时隐瞒了其整容的情况,影响了你们婚姻的质量,但这不是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,亦不属于离婚法定情形的范畴。

那么,在发现妻子系“人造美女”后,是不是就不能解除与她的婚姻关系呢?也不是。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与否的惟一标准。如果你不能接受妻子这个“人造美女”,并由此导致你们之间无法共同生活,导致你们之间的感情破裂,法院也会准许离婚的。
3#
发表于 2008-3-24 18:09:41 | 只看该作者
ma:ma16 结婚前要仔细看好了才行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Powered by discuz! 手机版|Archiver|中国孕育网 ( 沪ICP备14030367号-1 ) © 2001-2018 中国孕育网
返回顶部